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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川区委党校开展《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》专题学习

来源:中共昆明市委党校    发布时间:2021-09-23 15:12

近日,东川区委党校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原文传达学习了《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》。《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》内容包括总则、规划与建设、保障与服务、法律责任等,明确提出了“将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,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,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,同心共筑中国梦”的总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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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条例》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把云南建设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、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指导和规范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法规。区委党校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,通过学习,自身增强了法治意识,强化了责任担当。今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,将严格按照《条例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,发挥行政学校理论阵地的职能职责,办好培训班、上好专题课,不断提升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能力,更好的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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